一、服务范围
(一)服务内容:医院职工供餐服务、病患膳食供餐服务。
(二)服务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26号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二、场地和设施
(一)采购人按现状交付使用,在经营过程中,采购人提供的设备设施损坏后,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流程报废处理,由中标人负责添置设备设施,采购人不再购置。合同期结束后,中标人在合作经营期间添置的采购人原有设备所有权归属于采购人。中标人新增添置的补充设备,合同期结束后,设备所有权归属于中标人。
(二)采购人负责配置经营所需的桌椅设施、保温设备和厨具设备等。
(三)中标人负责食堂装修维护、设备设施维护以及相关费用,中标人可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给出服务方案或装修改造方案,需经采购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确保食堂排烟系统和燃气泄漏保护装置正常运行。
(四)现有的厨房设备和设施(以现场实际为准)由采购人所有,提供给中标人使用,由中标人负责运行维修;采购人提供的设备维修保养由中标人负责承担,采购人不支付费用。按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及实际用餐需求,中标人可自行补充的厨房设备与设施,补充的设备设施所有权归属于中标人。
(五)采购人有权根据医院发展需要要求中标人对职工食堂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职工食堂增加就餐区,由此产生的改造、装修、设施配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预估用餐人次:食堂工作日日均用餐约为400人次,最大能满足日就餐600人次的需求。
(二)日均用餐人次增加或减少15%以内,不调整现场工作人员的数量;如增加或减少超出15%,再另行协商调整工作人员的数量方案。
(三)服务设置
1.一楼提供患者及家属用餐场所。
2.二楼提供医院职工用餐场所。
3.厢房可提供订餐。
四、餐饮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职工、就诊患者及采购人许可就餐的人员。
(二)服务项目:医职员工堂食或打包工作餐、手术餐、过时餐、病患营养餐、月子餐等供餐服务,含相关选材、烹饪、配餐、配送、售后、清洁等必须的餐饮服务。
(三)职工食堂堂食服务时间:全年无休,供餐时间:早餐7:00-9:00,午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
(四)手术餐服务时间:全年无休,按采购人职工要求,配送至指定科室。
(五)食堂堂食供应的饭菜菜式应分档次设置(如日常档、精致小炒档等),窗口均供应日常大众职工餐。每日供应品种、规格应达到以下要求:
1.主荤不少于5个品种,荤素比例7:3,每份重量不少于135克,价格≤7元。
2.副荤混不少于5个品种,荤素比例3:7,每份量不少于135克,价格≤5元。
3.青菜每份不少于135克,价格≤2元。
4.每份米饭100克至150克,可免费加饭,价格≤2元。
5.例汤(甜汤)免费。
6.菜式品种应不超过每15天调整一次。周一至周日食堂供应品种不能完全重复,任意两天菜式品种差异率不低于30%。
7. ★手术餐、过时餐餐费标准为25元/份,医院专家订餐按实结算,供餐形式为盒饭配送。若因物价原因须调整工作餐餐费标准,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书面确认。
五、人员配置及要求
1.驻场项目经理,负责对日常综合服务工作进行计划、安排、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与甲方的饭堂管理人员沟通联系,配合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厨师长,设置每日菜谱;管理和培训厨师和厨工;烹饪食物;把关食材和食物的质量;负责烹饪设施的安全卫生。具有《厨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以上)。
3.厨师,烹饪食物;把关食材和食物的质量;负责烹饪设施的安全卫生;协助厨师长工作。具有2年以上的厨师经验、具有《厨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五级或以上)。
4.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实际岗位的需要安排具体的工作:负责饭堂的布置及卫生清洁工作;负责食材的预处理;分餐,维持就餐秩序,为就餐人员服务;厨房设备设施的保养和清洁,餐具的清洗消毒;食材的看管;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工作。服务人员仪表端庄,服务热情礼貌,熟悉接待礼仪,具有接待任务的相应能力。
5.所有驻场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餐饮人员健康证,配餐员要求形象好、能熟练运用服务用语。从业人员供餐服务中着装要整洁干净并扎好长发,帽子(生产部门员工),熟食间、备餐间员工同时须佩戴手套、口罩。
六、其他配套服务
(一)中标人协助采购人管理食堂、设计食堂布局、改善用餐环境等。
(二)如采购人有需要,中标人必须提供订餐管理系统(如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或APP等,且采购人不需要再另行支付费用)。
(三)中标人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下,必须定期定时清理产生的餐厨垃圾和隔油池等排污设施,负责相关设备保养维护,并将清理和维保工作记录存档,以备采购人不定期检查。
(四)采购人现有的设备硬件等设施,中标人不得擅自搬离或进行移动改造。
(五)食堂标识:食堂需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销售的食品应当明码标价,并严格按照标价执行。
(六)中标人需积极配合采购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七)中标人需有专用运输车辆(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
七、菜品质量要求
(一)供应的食品原材料采购来源须可靠,加工制作的食品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检验标准等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过期的原材料制作食品出售。
(二)饭菜品质要求
1.原料标准
(1)原料加工制定标准,保证原料营养成分,清洁卫生。
(2)原料加工掌握菜肴定量标准、品质合格、物尽其用。
2.烹饪加工
(1)根据食堂风味和供餐出品要求,配置相应技术水平的厨师等工作人员。
(2)各种餐食根据其风味要求和烹制程序生产。
(3)掌握好主料、配料、调配的投料时间、火候、成色,确保炉灶烹制质量。
3.成品质量
(1)各种菜品的最终质量同菜式风味相适应,色、香、味、形,符合要求。
(2)食堂设食品安全管理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菜点禁止出售供应。
(三)菜式品种安排
1.每餐菜品品种丰富,烹调方法和口味多样,营养搭配均衡。
2.根据季节变化,更新丰富原料搭配,合理控制成本。
3.食材原料视市场货源、仓储条件、厨师加工能力等情况保证供应。
4.根据职工反馈意见持续优化菜品结构,提高出品质量。
八、费用结算原则
(一)
1.采购人对公餐饮服务结算,含医职员工堂食或打包工作餐、手术餐、过时餐等,结算费用按实结算。
2.病患营养餐、月子餐配送等餐费结算以实际发生费用,由就餐人自行向中标人支付。
3.厨房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中标人按照实际发生数向采购人支付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按水电部门及政府标准执行,采购人需向中标人提供发票复印件、费用分割单及收据)。中标人须于下一月度的第一个月内支付上一月度的上述款项,否则采购人将按拖欠金额的1‰/日向中标人收取滞纳金,上述费用不得与餐费抵扣结算。
4.中标人每月度支付采购人厨房设备折旧费3500元。
5.具体结算方式可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具体商议执行。
(二)以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食堂厨房区域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中标人按照实际发生数向采购人支付水费、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按水电部门及政府标准执行,采购人需向中标人提供发票复印件、费用分割单及收据)。
2.食材(如肉类、家禽、水产、粮油、调料、副食等烹饪所需食材)、一次性餐盒、餐具、机用清洗液、洗洁精、保鲜膜(袋)、纸杯、纸巾等及食材的配送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3.饭堂聘请驻场职工的薪资、住宿费、培训费、健康证、工作服饰购置费、劳保用品及其他福利津贴待遇等费用负责;中标人对食堂的经营管理、职工工资发放、社保福利、工伤保险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劳动法规;保持安全团结,防止矛盾激发引起的投毒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在经营过程中与职工发生的一切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4.厨房所需的消耗品,如:文具、纸张、帽子、口罩、围裙、手套、水鞋、百洁布、垃圾袋、砧板、刀具、刀架、剪刀、笊篱、锅铲、滤油器、擀面棍、食物夹、量杯、裱花嘴、裱花袋、网纹胶管、清洁用具、洗菜装菜篮子、锅铲、蒸笼、蒸笼盖、蒸笼垫、刀架等相关厨房所需消耗品。
5.企业经营所需的相关设备、办公用品与耗材,如:电脑、路由器、打印机、墨盒、文具、纸张、宣传所需软硬设施、社保资料、入职资料等。
6.采购人提供给中标人使用的设备(采购人现场实际为准),维修保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免费提供膳食管理及收费系统;并提供手机软件的订餐方式,中标人可使用该方式接受订餐,亦可以其他方式接受线上订餐。
8.中标人一切活动应该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832平台采购额(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
(三)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的业务数量,中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价格、质量、服务等自身原因而导致的风险。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的一切法律纠纷(如食物中毒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所有条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下载“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洽谈: (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单独提供《非联合体的书面声明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负责本项目(附法人授权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资料按以下类型上传邮件附件(一份盖章扫描版,一份可编辑的WORD版)
1)封面(项目名称、公司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资料目录(备注页码)
3)报名表(详见附件1)
4)报价资料
5)公司资质(根据供应商资格要求整合)
6)同类业绩(提供1-3份近三年销售合同,不可遮挡成交金额等)
7)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包括但不限于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食堂(团餐)绿色餐饮管理服务体系认证,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
十、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制定报名资料,并确定能按需求完成该项目。
2.本次洽谈所提供的方案(如有)属于无偿提供。院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人员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3.如需咨询场地等相关问题,可联系总务科张主任,联系电话:0753- 2306112。
十一、报名事项
资料递交方式: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mzsfnetyycgb@163.com,截止日期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邮件主题命名格式:报名资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附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简称+文件类型。
1.报名时间:挂网起10日内(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5日下午5:00截止)
2.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3-2306126
十二、宣讲事项
采购办根据报名公司资质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公司将组织集中开展现场采购洽谈,组织二次报价。
1.洽谈时间:最终确定时间由院方电话/邮箱通知为准
2.洽谈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26号梅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二楼会议室
3.参与洽谈人员:如与报名资料负责人有变更参加(需更新法人授权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盖公章)
4.洽谈形式:由需求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根据项目需求和报名资料进行现场询问答疑并进行密封二次报价
附件1:
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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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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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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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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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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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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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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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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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资格承诺函
致(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我方(供应商名称)参与(项目名称)
的洽谈/市场调研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愿接受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我方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3:
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函
致(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我方(供应商名称)参与(项目名称)
的洽谈/市场调研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加项目洽谈/市场调研活动。
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洽谈/市场调研活动中,与采购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参与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我方在本次洽谈/市场调研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愿接受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我方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4:
非联合体参与声明函
致(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我方(供应商名称)参与(项目名称)
的洽谈/市场调研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方保证参与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性。
我方保证本项目非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由我公司独立承担。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愿接受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我方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